9月6日,海南省農業農村廳、海南省交通運輸廳發布關于強化農藥入島管理的通告稱,將對入島農藥實行“白名單制度”管理,具體內容如下:
一、獲得海南農藥生產許可證的農藥生產企業(名單附后)才能自行或者委托運輸企業將農藥原藥運入本經濟特區,承運工具運輸農藥原藥入島前必須攜帶農藥生產企業出具的紙質或電子版農藥原藥采購貨運單(采購合同或協議復印件)。
二、獲得海南經濟特區農藥批發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名單附后)才能自行或者委托運輸企業將農藥產品運入本經濟特區,承運工具運輸農藥產品入島前必須攜帶農藥批發企業出具的紙質或電子版海南省農藥采購貨運單。
三、通過海南省農藥監督平臺(網址:http://www.hnnyjg.com)備案審核的農藥產品才能進入本經濟特區銷售、儲存、使用。
四、因科研、推廣示范等需要從島外購入農藥的,應經海南省農業農村廳審批,經審核通過后方可入島。
五、承運農藥的車輛購買過海船票時應提供農藥采購貨運單,無法提供的,視為違反《海南經濟特區農藥管理若干規定》,不得售票進島。
六、海南省農業執法部門依法依規查處違反《海南經濟特區農藥管理若干規定》的進島農藥。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5日起施行。
附件:
1. 海南省農藥生產企業名單
2. 獲得海南經濟特區農藥批發經營許可證企業名單
3. 海南省農藥監督平臺(農藥產品備案)網站
4. 海南經濟特區禁止銷售、使用的農藥品種目錄(2021年修訂版)
5. 交通運輸部 農業農村部 公安部 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農藥運輸的通知(交水發〔2009〕162號)
附件1:海南省農藥生產企業名單
序號 |
企業名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注冊號 |
1 |
海南江河農藥化工廠有限公司 |
91460000721236021X |
2 |
海南博士威農用化學有限公司 |
91469027620483541L |
3 |
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91460000708850684A |
4 |
海南利蒙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1469027730042122U |
5 |
上海家化海南日用化學品有限公司 |
91469027760375059R |
6 |
海南潤禾農藥有限公司 |
91460000708877772T |
7 |
海南力智生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
91460000735812704T |
8 |
海南中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1460100MA5TW2LX6T |
附件2:獲得海南經濟特區農藥批發經營許可證企業名單
序號 |
企業名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注冊號 |
1 |
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91460000708850684A |
2 |
海南海墾農資有限責任公司 |
91460000552797716C |
3 |
海南省農業生產資料集團有限公司 |
914600006760843047 |
4 |
海南眾和盛農業有限公司 |
91460000578713330K |
5 |
海南潤德利農資開發有限公司 |
914600007543853735 |
6 |
海南神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1460000721271695E |
7 |
海南植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1460100056356401F |
附件3:海南省農藥監督平臺(產品備案)網站:http://www.hnnyjg.com
附件4:海南經濟特區禁止銷售、使用的農藥品種目錄(2021年修訂版)
根據《海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海南經濟特區禁止生產運輸儲存銷售使用農藥名錄(2021年修訂版)的通告》(瓊農規〔2021〕2號)要求:
一、禁止生產、運輸、儲存、銷售、使用含有以下成分的農藥
1.六六六;2.滴滴涕;3.毒殺芬;4.二溴氯丙烷;5.殺蟲脒;6.二溴乙烷;7.除草醚;8.艾氏劑;9.狄氏劑;10.汞制劑;11.砷類;12.鉛類;13.氟乙酰胺;14.甘氟;15.毒鼠強;16.氟乙酸鈉;17.毒鼠硅;18.甲胺磷;19.對硫磷;20.甲基對硫磷;21.久效磷;22.磷胺;23.甲拌磷;24.氧樂果;25.水胺硫磷;26.特丁硫磷;27.甲基硫環磷;28.治螟磷(有機磷產品中含治螟磷成分在標準允許范圍之內的除外);29.甲基異柳磷;30.內吸磷;31.涕滅威;32.克百威;33.滅多威;34.滅線磷;35.硫環磷;36.蠅毒磷;37.地蟲硫磷;38.氯唑磷;39.苯線磷;40.殺撲磷;41.硫丹;42.五氯酚(五氯苯酚);43.氯丹;44.滅蟻靈;45.溴甲烷;46.磷化鋁;47.磷化鋅;48.磷化鈣;49.磷化鎂;50.硫線磷;51.敵枯雙;52.六氯苯;53.丁硫克百威;54.樂果;55.氟蟲腈;56.乙酰甲胺磷;57.氯磺??;58.福美胂;59.福美甲胂;60.甲磺??;61.胺苯磺??;62.三氯殺螨醇;63.林丹;64.氟蟲胺;65.百草枯;66.2,4-滴丁酯;67.八氯二丙醚;68.氯化苦。
二、禁止銷售和使用含有以下成分的農藥
1.氰戊菊酯;2.丁酰肼(比久);3.毒死蜱;4.三唑磷;5.氟苯蟲酰胺。(向本經濟特區以外銷售的除外,其替代農藥見附件)
三、國家規定或農業農村部公告禁止生產、運輸、儲存、銷售、使用的其它農藥
附件5:交通運輸部 農業部 公安部 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農藥運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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