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山西省工信廳網站公示了“山西省化工園區擬認定名單(第一批)”,確定了10家擬認定化工園區。
根據《山西省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化工園區認定應同時滿足15項條件,包括:設立手續完備,有明確的面積和四至范圍;安全風險等級不得為A級或B級;并設置專業化管理機構,具備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應急救援等方面有效管控能力,并按要求落實到位。編制產業規劃和總體規劃,產業規劃要結合當地土地資源、產業資源、水資源、環境容量、物流交通等基礎條件進行編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省、市產業發展規劃。有危險化學品車輛聚集、存在較大安全風險的園區,應建設符合標準規范的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具備危險廢物100%收集的能力。認定園區總評分應在60分及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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